
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記者 包拓業 報道)9月28日,記者從青海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青海省統計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5年7月23日經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舉標志著我省統計工作法治化建設進入新階段,為依法統計、依法治統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陳錦花介紹,《條例》制定是加強黨對統計工作全面領導、貫徹落實國家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原《青海省統計工作管理條例》自1992年制定實施以來,已歷經兩次修正。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及2024年國家統計法修改,我省亟需對現行法規進行更新完善。《條例》的出臺歷經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和充分論證,凝聚了各方智慧,更加聚焦基層統計支持、統計安全管理和數據質量提升。
《條例》內容精煉務實,著力解決地方統計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在強化基層保障方面,明確縣、鄉、村及園區、企事業單位的統計職責和人員配備要求,強調統計機構和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在提升數據質量方面,嚴格規范統計調查對象提供資料的要求,推進現代信息技術應用,并建立對符合條件但未納統單位的告知機制,確保應統盡統。
針對統計工作實際,《條例》完善了政府購買服務開展統計工作的規定,明確委托權限和監管要求。同時,健全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責任制,加強對領導干部的考核管理,并設立約談制度,對履職不力的地方政府及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堅決維護統計權威。
省統計局黨組成員、援青辦主任張鵬介紹,《條例》立法過程中重點解決了四類問題:通過明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統計職責緩解力量薄弱問題;規定企業主動納統機制防范漏報漏統;設置禁止性條款強化統計抗干擾能力;新增約談規定壓實防治造假責任鏈條。這些規定旨在從源頭上保障統計數據真實準確。
下一步,全省將分層分類推進《條例》學習宣傳,抓好統計監督與其他監督的統籌銜接,強化法治思維運用,確保《條例》有效實施,全面提升統計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以高效能統計監督服務青海高質量發展大局。
















})